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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汤与上海交通大学合作研究课题结题分享会成功举办
2022-12-28

2022年6月30日下午,商汤与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法学与AI伦理研究中心年度课题结题分享会在北京上海线上、线下成功举办。会议由商汤科技智能产业研究院科技政策与伦理研究主任、上交大计算法学与AI伦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宫超主持,商汤科技副总裁、伦理委员会主席张望和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院长,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彭诚信致辞。

 

张望表示,商汤非常重视和上交大的合作,愿意助力研究中心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在数字经济规则博弈、人工智能伦理与立法等方面成为国内顶级知名高端智库。

 

彭诚信强调,高校与头部科技企业进行合作研究具有前景,尤其是人工智能战略研究。他代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团队,对商汤提供的有针对性的案例及帮助表示感谢,并希望未来能在更广阔的领域与商汤展开合作。

 

上海交通大学诉讼法学博士生张一武就“智慧城市可信化建设下数据投毒犯罪的刑事司法应对” 进行分享。他介绍了数据投毒的概念、特征和法学研究要点,并强调,在智慧城市建设中,数据端刑事治理问题越来越重要,因此对于如何匹配好制度建设和法律实施以抑制风险、增加有益性并实现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这仍需持续关注和探索。

 

此外,张一武还指出,对于数据投毒犯罪,目前的制度规则在案件发现和罪责证明上仍存在较多局限,不利于及时打击、有效追诉数据投毒犯罪。对此,他介绍了课题组提出的相关解决对策。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林浩舟就“欧盟数字经济政策”进行分享。林浩舟介绍,欧盟个人信息保护的特点,包括对个人信息的强保护、清楚的治理架构和建设中的数字基础设施。林浩舟还介绍了欧盟与中国对于企业收集到与业务无关图像的相关处理规定。同时,他介绍,欧盟数字经济政策的愿景、机遇和挑战,并指出以商汤为首的头部AI企业在发展海外业务时应关注欧盟数字经济政策。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助理研究员谭俊就“人工智能在行政执法应用中的风险及防范措施研究”进行分享。谭俊指出,课题主要包含三个研究内容:一是数据权属的逻辑结构与赋权边界;二是自动化决策中算法偏见的规制;三是智能行政处罚系统影响评估制度。其中数据权属配置包括个人数据权利、平台数据权利和政府数据权利配置,每一种类型的权利配置都存在差异;而自动化算法决策规制主要依据算法风险的高低而采用不同的规制方式;智能行政处罚系统影响评估是对算法风险的进一步细化,具体评估体系的建构有助于防范行政权力的异化。

 

上海交通大学民法学与信息法学博士后姬蕾蕾就“人脸识别信息的法律属性与保护路径”进行分享。她介绍了课题成果总体情况,并强调课题所解决的三个关键问题:一是着重研究人脸识别信息的法律保护路径;二是重点探讨人脸识别技术的多元治理机制;三是合理设计人脸识别信息权益分配机制。

 

姬蕾蕾还介绍了课题实现的三个技术目标:一是基于场景一致性理论和人脸特征识别比对数据库的标准化限定刷脸技术的必要性;二是构建差异化的概括同意模式,降低人脸识别技术对个人持续分析识别的风险;三是探寻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应当遵从的伦理价值,增强该技术应用的正当性和规范性。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法学博士生靳思远就“全球数据治理规则的分歧、博弈和协调”进行分享。靳思远介绍,全球数据治理规则制度存在分歧:一是全球主义,主权国家不强制要求数据存储本国境内,并鼓励数据的自由跨境;二是本地主义,以国家主权边界为限要求相关数据必须存储于本国境内,且在数据跨境的过程中公权力有权介入并做出限制。

 

靳思远以TikTok案为例介绍了中美数据之争以及网络安全背景下的美国投资安全审查制度。最后,他指出中国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是参与全球数字治理的新路径,并介绍了DEPA的主要内容、主要特点和对企业发展人工智能的意义。

 

商汤科技智能产业研究院院长、上交大计算法学与AI伦理研究中心主任田丰和上海交通大学文科资深教授、计算法学与AI伦理研究中心主任季卫东对分享研讨会进行总结,并对新一年的合作课题研究提出了建议。

 

本次分享研讨会共由来自商汤科技、上海交通大学的20多位领导、学者参会。课题分享过程中,与会人员就课题研究方向、内容等进行了讨论交流。